哥哥离婚,无经济来源,嫂子跟被人跑了(找不到人),若离婚,根据法律,女方父母是否必须给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07:42
我哥哥的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没着落。那么这样的事情应该 如何处理啊

另外,知道拐走我嫂子的那个男人的电话号码(手机,估计不用身份证那种)和人名,叫王文学(现在西安,知道以前王文学的租房子地址和房东、电话等)。

可否 报案说人口拐卖或者对 王文学 进行起诉。但是估计现在 找不到他人

补充回答:
1、如果你报案说是拐卖:你嫂子却是自愿和他走的,那么你就是报假案。
2、起诉王文学 什么?你家能追究的只是你嫂子的过错,她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找到王文学也没有多大意义,但是通过他找到你嫂子、向她索要抚养费。

1、“若离婚,根据法律,女方父母是否必须给抚养费”:
(1)不管是否离婚,女方的父母都没有给抚养费的义务。
(2)因为:抚养你哥哥2个孩子的义务,只是你哥、你嫂子两个人的法定义务,与女方父母、男方父母都没有关系。

2、“我哥哥的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没着落”:2个孩子的抚养费,只能是先由你哥哥想办法,找到她后再找她要。

3、“那么这样的事情应该 如何处理啊”:
(1)或者你哥先自己养孩子,或者现在去找她的下落,找到她后主张离婚、并以她遗弃未成年子女为由索要赔偿。
(2)或者现在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让她支付抚养费。但如果没有共同财产、也找不到她人的,判决后也无法执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且女方跟别人跑了,属于婚姻法上的违背了夫妻双方忠诚的义务,属于过错方,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支持的。

女方不可推卸的义务,但是找不到女方的前提下也不能要求女方父母承担。

只能寻找女方下落,找不到的话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没办法。只能执行不能。

你嫂子与对方走是自愿的,怎么能告对方拐卖?
现在倒是可以通过联系他来找到你嫂子,好好商量。

没有这个法律规定,女方父母还有赡养女婿的义务,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就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你哥哥可以变卖,如果找到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誉起诉他们的妈妈出抚养费,这个是可行的。

没有关系的,你也找不着人家,也许出于疼爱孙子的考虑,会不定时的给孙子买点什么,你是没有权得要求别人给你扶养费的。
遇到这种事情只有自认倒霉

跟女方父母没有关系的,只能要求双方财产分割,跟其他人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