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无耻的开发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00:31
我去年3月份在老家县城按揭买的房子,是期房当时还没修起来.合同上写的是2008年12月30号以前交房,后来5月份又地震.政府让他们停工,7月29号让他们开工.按照合同上的交房时间加上地震的3个月也应该是3月份就应该交房.然后2009年8月通知我回去收房.但是他又提供不出<<工程竣工验收单>>而且说到违约金他们直接就说我们是违约了,公司没钱不陪,要去告就去告.在合同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写的非常明确,"延迟30天交房按照已交房款的万分之3/天赔偿给乙方,延迟60天交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已交房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3/天的违约金.后来跑了一圈以后才知道后面他们还有一块地没批下来.现在的花园跟他们以前的那个模型不一样.现在开发商的意思是你不要房子就把钱退还给你.5%的违约金也给你.如果年要房子就签收违约金就没有.而现在的花园给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样.如果你去告开发商违约金就几千块但是请个律师就得花几千快.如果不要房子他把钱退你但是这个钱已经买不回房子了.房价去年到现在已经涨了很多了.
求教高手该怎么办,我没有经验?
按照合作上写的已付房款算不算按揭银行给他们的钱?

给当地媒体打电话。
看到你的补充说明了,因为你是按揭的形式购买的房子,实际上是这样的:由于某些原因,比如暂时没有全款付清的能力,这时你又要购买,那你便通过向银行借款的形式将房子购买了,这时,开发商已经得到了全款,你每月的月供是来还银行本金和利息的,已经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而且,你在没有全部还清按揭款之前,你没有对房屋的处置权,你的产权暂时抵押在银行那儿。所以,合同上写的已付房款实际上已包括了银行替你支付的剩余款项,也就是说是全款。而且你想退房也由不得你,得银行说了算,除非你全款付清银行贷款和利息(目前还没有提前中止贷款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规定)。

给哪里点把火得了

把你当时的单字拿去找他~不行就直接法院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