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见代理的一个问题,学法律的朋友进来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48:03
我在网上看到一个例子说:
“比如说a是甲公司的经理。但是辞职了。b是甲公司的客户。不知道a辞职。这时a以甲公司的名义(代甲公司)与b签订协议。这就是表见代理。如果a不履行协议其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我看书上的概念是写表见代理造成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这个例子里辞职经理应该是无权代理人吧 而原公司是被代理人吧 客户是第三人吧 那这样说来应该是原公司负责 怎么会是经理负责呢(虽然道义上讲应该是经理负责)
期待高手答疑解惑~

应该公司负责,然后公司可以向经理要求赔偿损失。

这个嘛,因为a是甲公司经理呀,b是该公司的客户,既然不知道a已经辞职,那就有理由相信a有权代理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是应该负责的,在这b是善意的无过失的,表见代理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这一类人。
虽然公司负责,但是事后公司可以追究a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