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中院裁决不予执行之后还有什么办法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8:29
我于2007年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由于开发商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交房我便提出仲裁要求按合同赔偿我的违约金。2008年8月,仲裁委判决开发商赔偿我5000元违约金,后来开发商上诉中院,中院于2009年2月判决维持原判,之后我便申请了强制执行,开发商又申请了中止执行,法院又立案重审,但是这次开发商明显做了手脚,在第三次的判决中法院撤消了仲裁的执行,还要我支付400元的审理费,请问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来挽回这场官司吗?
不管法院什么原因中止执行的,判决书是已经下来了,我就想问问还有什么程序可以让我再有机会上诉

你说的太不清楚了,没法回答你的问题,首先你要分清法院是撤销仲裁裁决还是你申请执行遇到了异议,又或者是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后你败诉了,弄清楚了才能回答你的问题

查清楚法院为什么中止执行吧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你真应该请个律师,多走几个律师所,多问问。 有的律师为了接你的单子,瞎忽悠你的

上诉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