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18周岁的人犯了罪,不是贩毒,杀人那种重罪,公安机关会在他满18周岁时再去抓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06:46

不会的,未成年人犯罪未受刑事处罚不会在他到了18岁的时候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法律对未成年人只是会轻判,而不会延缓,少年犯监狱不是摆设

14岁以下,犯任何罪都没事,14-18岁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从轻、减轻外罚。
PS: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十六岁以上承担刑事责任,杀人贩毒等重罪满十四岁就承担责任了。
为什么要等到十八岁时再抓人啊,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都是未成年人,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贩毒,杀人还不够
也不是抢劫、强奸才行。
其他的像什么放火、爆炸、投毒估计脑子没问题的人都不会去做的。
所以未18周岁的人犯点小案子没事的。
刑事责任是没有,但有可能会记录在档案里的,有这个前科也很麻烦的

案件破获后即可逮捕,不需要等到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