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在我保管期间在公司里被偷,我该负全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45:19
公司有笔公款交给我保管,我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没带出过公司。但是放在抽屉里被偷了1000块钱,现在我打算辞职,所以这件事情要解决。公司的意思是要我赔被偷的1000块钱,请问这样合理吗?从法律角度来说。

还有,现在我还没提出辞职,有人建议我这个月领了上个月的工资就走,剩下半个月算是白做给他的。意思是说我如果现在提出辞职,会在我上个月的工资里扣掉我一千块当作赔那些被偷的,这样我就要变成全赔。 但是我不想这样,感觉这样像是做贼心虚似的,走我也想走得光明正大!请问我现在怎么做比较好呢??

法律我不太懂,所以也不太明白这种情况是不是该我一个人全部负责,请问我要怎么说服公司??

公司怀疑你也是很正常的,试想如果是你的钱交给一个同事保管,然后他声称丢了一千块,你会不会疑心他监守自盗呢?

你要证明你的清白就要找证据,比如说有谁看到你锁进去了,谁能证明你确实锁好了,谁有可能持有备份钥匙,你在案发时有什么不在场证据等等,不过也奇怪,做贼的怎么会偷一部分留一部分呢?是不是你放进去的时候数错了?

你要辞职也要先把事情弄清楚,不然别人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认定是你做贼心虚的,报案让警方来处理吧,工资事小,名誉事大啊。

如果不是由于你的过失造成的,你当然不用负责,你是公司的雇员,就算是你的过错公司也有承担一定责任的义务,还有那些什么保安人员之类的,要调查清楚才能分清责任的。

你又主要责任,因为你接受了公司的保管。

不是全责 大部分责任

你如果尽到了完全的注意义务,你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