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执行人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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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遗嘱执行人应当是能够独立地管理遗产并能够做出执行遗产分配的必要行为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社会生活经验,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三遗产执行人这一概念很模糊,没有具体定义。在实践中,通常担任遗产执行人的为受被继承人生前委托,指定管理分配遗产的律师、公证人或其他法人组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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