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法律高手请帮忙,感激万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31:59
十年前, 为A公司做抵押担保人,和银行签了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我为担保人,我的房产为抵押物(事实上,这是夫妻共同房产,可是没有妻签署同意)。 后来A公司倒闭, 法庭判抵押担保有效,执行我的房产. 后来通过申诉重审后,法庭判抵押物无效,可是,借款合同有效,我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问;
1. 当初我只签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和贷款契约,为什麼抵押物无效,借款合同却有效?我并没有签个人担保合同,为什麼变成个人担保?

2. 如果我以抵押物无效,抵押担保也无效来提出理由,我的成功有多大?我需负多少责任?

你那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自己的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当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时,要看债权人的过错问题,若债权人无过错即不知道你无权处分,你要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债权有过错即知道或应当知道,你只要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抵押合同已经无效拿这个作原因如上文是没用的。你最好想办法证明债权人有过错。 也可以证明主合同有瑕疵来减少自己的赔偿责任!

这房子是你和你妻子的共同财产,你一方签字是无效的,但是那个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房产无效,还可以拿别的做抵偿。但是签字时你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字,公司和你没有连带责任,所以说,如果你想赢,很难,如果赢了的话,你应付30到40的责任,输了的话,应该是50以上。具体找律师详谈。声明。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 借款合同是主,担保的是从,如果借款合同无效,那么不是不用还了??没那么好的事。
按你的说法,你当时签的合同,你对借款不仅提供了物保(就是房子),还提供了人保(就是你以你的名义保证他还款,不还就由你还)。所以,在物保无效时还是依然你你承担连带责任了。

2 按照你讲的,你以抵押无效为由承担责任。成功率为“0”。
你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所谓连带责任(他可以不找A公司就直接找你还了),就是全部A公司现在倒闭了,就剩下的全部要你还了。

补充一点,虽然房子提供的物保无效了,但最后因为你提供人保,房子夫妻共有,但还是会执行到房子的。。。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是 从合同 从合同的效力 不影响主合同
按照你的情况的确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