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所得的银行卡,卡内余额是否应该计算在涉案总额之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57:58
假如说,有个坏人抢了一个路人的皮包,里面只有几十块钱,另外还有几张银行卡,卡里面都有钱,一共有3000元。
请教:这3000元钱是否算是坏人抢走的,如果抓到他,这3000元是否应该算在受害人被抢走的财物中?再者,如果坏人把卡扔掉,根本就没有去银行去,这3000元是否应该计算在内呢?
请大家好好回答,如果能引用司法解释等东西就更好了。

感觉楼上的乱哄哄说一大堆,还是没到点上。
  首先,明晰几个问题:

  1、楼主已经清楚地知道坏人构成抢劫罪。

  2、楼主不太肯定的是,银行卡里的钱财是否算作犯罪金额。

  3、楼主能问到犯罪金额计算的问题,表示他(她)对法学有一定的研究,或许是一名法学的学生。

  4、犯罪金额的问题不涉及主观问题,它是一个客观问题。是一个事实状态,是一个量刑情节。

  5、该量刑情节实质上一个非法占有的问题。即到底有多少财物因为抢劫行为而非法地从犯罪对象(受害人)身上被转移了占有。

  6、楼主所提及的银行卡,从卡内存有金额,和“根本就没有去银行去”这些细节应可推知,该卡指的是借记卡,而非信用卡。漏上扯了很多信用卡的事。

  明晰了以上几点后,可如下分析:
  7、几十块钱已被歹徒非法占有,属犯罪金额无异议。

  8、银行卡已被非法占有,卡的工本价值属犯罪金额无疑,但往往不会计算。

  9、借记卡里的钱尚未被非法占有,不属犯罪金额,因为,
  9.1、歹徒得到的只是卡,却没有密码,则无论如何,亦无法将钱从银行取出进而占有。
  9.2、钱实际上仍由银行直接占有着。
  9.3、而受害人仍然间接占有着自己的财物。表现在,只要通过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挂失、补卡,甚至重设密码,受害人已然可以安全的占有他的财产。且在这过程中,歹徒亦无法取走其钱物,理由为第9.1点。

  10、如本人愚钝,对银行卡的推测错误了,即如该银行卡指的是信用卡,则前面“天然绿水晶”的回答很全面了。

银行卡里的钱算被抢劫的金额,因为法律规定的是抢劫价值,而不是现金,进行卡里的钱保险在抢劫财物价值里面。

回答者: dj370123 - 经理 四级 2009-8-5 09:24
不算,银行卡内的数额未被提取的话就不能算入抢劫的金额。

这方面我倒是知道,

抢劫了他人的银行卡,只要不进一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就根本不会对他人的金融财产构成现实的威胁,因此,还不会作为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