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二三类标准怎么划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04:55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一般公共建筑:1.特级: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2一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4~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50~100米。
3.二级:单体建筑面积0.5~2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1~0.4亿元以上;建筑高度:24~50米。
4.三级:单体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二).住宅、宿舍:1.一级:20层以上,二级:12~20层,三级:12层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三)居位区、工厂生活区:1.一级:10万平方米以上;2.二级:10万平方米以下。
(四)地下工程:1.特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3.三级:1万平方米及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五级及以上。
(五).特殊公共建筑:1.特级: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作项目。2.一级: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重要性: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