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婚前婚后购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33:07
我和老公是07年7月12日领的结婚证。07年4月21日交的购房定金,07年5月1日交的购房款。定金和购房款均是我们共同出资,但是写在了老公名下。07年6月我开始还银行贷款。房产合同是在08年1月24日签约的。这种情况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购房。在08年的11月12日我和老公写了个书面协议,说明房产是婚前共同出资买的,是共同财产,没有公证,只是双方一式两份签字了。本来是去公证处了,但公证人员说结婚日期在房产合同签约之前所以是共同财产,不用公证。不知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不管你婚前也好婚后也好,婚前有协议也好没有协议也好,都不要管他。你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一切都可以解决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约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属于另一方所有,按份共有,怎么弄都可以。如果你不明白,具体的可以看看婚姻法。在不明白可以给我留言,我在具体回答你。

这里涉及到三个日期: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产证上的日期,和你们领结婚证的日期。应该以购房合同日期和领结婚证的日期进行比较就可以判断了。看你发问的时间和购房的时间,那么您的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完全可以参照购房合同的日期

该协议有效。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