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人解惑房管证和继承权以及相关利害因素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37:36
一.我们家父母加我3人在一起生活了26年,父亲是我继父和我无血缘关系,我母亲去世突然,没有来得及立遗嘱,房管证上依次为我母亲和我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是不是就100%的归于我名下?我继父是否还有份?

二.据我所知,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权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虽然房管证上没我继父名字,但照继承法来看,他是第一继承人,那么请问和第一个问题有何关联和厉害的关系?如果有,请问如何将天平倾向于自己?

三.我继父有一个儿子,但从未跟我们一起生活,我继父是房屋的第一继承人的话,他儿子会不会是一个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四.房管证已被我继父掌握,目前我和他关系微妙,但房管证上只有我母亲和我的名字,我有无必要一定要拿回房管证,如果拿不回,对我有何不利?

五.余下的暂时没想到,希望有类似情况的朋友或者这方面的高手能够解答,并且给我的建议和忠告越多越好,越详细更好!

1.你继父和你母亲领取结婚证了吗?这很重要!如果有,按照法定继承,你继父先分得一半,然后再和你分另一半。即你只有25%的份额。
因为“房管证上依次为我母亲和我的名字”只能证明你是此房的共有人,并同意作为结婚后的住房。而你并没有事先进行财产公证。最次也是你们三人共有,而对于你母亲的份额,你继父先分一半,然后再和你半分。
33.3%+16.6%+8.3%=58.3%是你继父的份额。
33.3%+8.3%=41.7%是你的份额。
2.你继父的儿子如果没有与你家有抚养关系的话,则没有份额。但人多势众耳。
3.房管证是日后法庭上的重要物证。
4.一起生活了26年,真的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我刚刚回答了另一个人相似的问题,很是有些个触动。我也为此类事情打了近三年的民事诉讼。虽然赢了官司,但是,家人打架,没有胜者,都是输家。
请你三思,并珍惜这26年的情谊。百度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1、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已经能够说明这个房子有你一半的产权了,意思就是如果你不同意,这房子不能出售也不能过户给别人
2、如果你能证明这个房子是在你继父来你家之前就已经属于你和你母亲的,就算是能证明是婚前财产,这样的话,天平会倾向你这边,因为目前的法律为婚前未公证的房产不算是婚后共有财产
3、继父拿不到房子,他儿子自然也无权拥有房子
4、他拿着也没用,不管是什么情况的交易,必须有你到场才能交易。
5、你拿好自己的证件,如果有可能的话,找个和你长的一样的人拿你的证件去房地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