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59:48
对工程事故责任人和单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流域机构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权限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2、行政法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八条:“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罚款实施水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设定的罚款实施水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得超过一千元;
(二)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一万元。
国务院另有规定或者特别批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