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5:16
今年金融危机公司放假1月至6月半年,我与公司签了份协议,说是放假期间工资安上海市最低标准960发放(我底薪1420),并口头承诺这半年的工时是不用还的(当时只有部长`课长`人事和几个签协议同事在场),我们是有不还工时的承诺才签的协议。但是7月1日回公司后公司却要求我们还工时,我们拒绝加班(也就是还工时)公司一口咬定我们要还工时,而且还说工时安综合工时计算一年为一周期(能这样算吗?)现在人事课长部长都在逃避这个事情又调了个新课长来敷衍我们一味的让我们加班,我们拒绝他们就以翻班的形势迫使我们加班,就算有加班费也是一年才给加班费,还有回公司后公司把我们调到了另一个课室,如果公司要借机开除我们的话是怎么赔偿的?公司以上情况有那些是不合法的?我们该怎么做?请法律人士解答一下。小弟在此跪谢了。

你最好带着证据(协议)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由于具体细节不了解,在此是解释不清楚的,即使解释清楚了仍要去找当地

有关部门切实去做。

建议:拿上你们的协议,带上你们的同事到当地法律部门咨询清楚,请他们

出面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就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你们需支付

相关费用的。

偶尔加班是可以的。

如果长期这样
就要去找相关劳动部门咨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