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22:06
我父亲在一家轧花厂上班 职位是车间主任 由于2003年工作期间 陪工作人员喝酒发生车祸 导致残疾 后来恢复不错 继续上班 并且入有4万元股份 因为后来办了《残疾证》 每年给公司可以减免 不少的教育基金和残疾人基金 后来公司于2006年卖给别的公司控股 2007年 我家买了辆工交车 落户在我父亲的名下 由于我父亲有残疾正的原因 我们车上减免了教育基金和残疾人基金 但是在2008年 公司要用我父亲残疾正残疾人基金和教育基金的时候 发现我父亲残疾正已经不能用了 原因是已经用过我们车上了 现在公司因为这个原因要开除我父亲 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合法吗?
我父亲工作态度认真 很勤劳 在公司里口碑都很好 人缘也非常不错 在工作的10几年里 没有发生过工作失误 也没有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一个在岗的 认真 勤恳 的人 他们这样对待算不算合法的?
如果说我父亲在工作中有失误 给公司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失 那开除也是应该的 可事实证明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希望有懂劳动法的好心人 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法 在此 我先谢谢大家了~~

你说的事我个人的意见是公司这样做是不队的,他不能因为你的父亲把他的证件用了,就开除吧毕竟你父亲的工伤这是个事实吧.如果还是不行的话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以下,我想劳动部门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就你父亲的事来说我想不会就因为这个事把你的父亲开除,有点过分了把

有点过分

应该不合理的

他以这个理由开除你爸肯定不合法,只是他会这么傻?到时肯定会给你个相对“合法”的理由```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