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后又取保候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09:17
退赃后又要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合法吗?

主动退赃是嫌疑人悔过争取主动的一种行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分人保和财保,嫌疑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部分,与是不是主动退赃没有必然联系。
但主动退赃可以作为给予其去报候审的考虑情节之一。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退赃是悔罪的表现之一。取保候审,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是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获得的批准以后,就是部分限制行动自由了。和拘留,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退赃和取保候审,没有关系。

退赃和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两回事,并不冲突

取保候审。条件是提供保证人或正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