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55:56
如果一开始隐瞒公证处家有一残疾子女,办理了房产继承遗嘱内容是将老人那部分房产遗产给予一未残疾的子女继承,现在要办理房产继承,会不会无效?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
那是不是这份遗嘱无效呢? 因为遗嘱中没有把产权分给残疾子女?

你说的应该是公证遗嘱。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定条即生效,无须其他人签字。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保留部分,未保留的部分无效。残疾的人无生活来源的则遗嘱必须对其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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