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派遣劳务遭遇被拖欠工资算违反劳动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07:32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到铁通公司上班,现我三个月的绩效工资遭到无故拖欠,经过多方协调,铁通公司答应在6月份绩效中全部补发,但是这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当中并没有这笔钱,原因是6月份铁通新旧老总交替,现任老总不承认原老总的订立的绩效办法,拒绝补发之前的绩效工资,问这样是否违法呢?我应该通过什么突进维权?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你要证明你确实应该得到这笔绩效工资,证明的证据可以是规章制度,可以是你和铁通公司签的协议。总之你要证明你应该有这笔钱,但是单位没给你。

你证明后就能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公司领导层换届不影响既定的劳动合同的效力(相关条款是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要变更其中某些条款的,也要跟职工协商而定。而且变更后的条款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拖欠的三个月工资要按原绩效办法来发放。
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由此条款可知,铁通公司是违法的。可选的救济方式,一是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他们进行处理,督促单位履行义务,这个方法比较简便;你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所需要的材料:你与原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你与铁通公司的各种协议(主要是约定的工资计算方法;如果是口头协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证明人)

如果你还需要进一步的援助,可以仔细阅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它们的实施条例、实施细则,也可给我留言。

1.此原因不影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确定公司违法;
2.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准备资料: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