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想迁回原藉,如果父母都已经去逝,且没有留下房产,户口可否迁回其兄弟姐妹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24:29
我是农村的,村里也同意,但就是相关部门不给办,我是浙江的,浙江的法律有没有规定说父母不在世,家里又没有房产,就不可以迁回的,并且不能入户其兄弟姐妹家的。

任何一个亲戚家都可以,但前提是他们所在的居委会能接收你,也就是要他们所在的居委会给你开个接收证明,就可以迁如了。如果不接受就迁不了。但一般情况下都会答应接受的,你在迁之前最好去居委会问一下,那样稳妥点。

可以

可以的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