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成下达任务,是否要赔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36:27
现在公司要与别的公司打算签订一个项目合同,这个项目到时候可能安排我来做!但是这个项目很多技术上的问题我不是很有把握,跟我以前的工作要用到的东西不是很相关,但是还是会一些基础的,要马上学马上弄,现在公司想发展着一块,如果说公司签了合同到时候安排我来做,我完不成的话,公司可不可叫我赔偿公司的损失?这种情况我要负的责任最多是什么?
是我现在的公司 已经在这一年多了

你好:
1、法规对劳动者向单位赔偿经济损失有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是确定是否赔偿的关键。“公司签了合同到时候安排我来做,我完不成的话”,如果安排给你的任务客观上是能够按要求完成的,因为你自己的原因完不成,也就是说,你有过错,这种情况下你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客观上技术不成熟、时间过于紧迫,而单位强加给你完成,则不是劳动者本人原因,劳动者不应担责。
3、建议与公司沟通,确保合同顺利,任务完成。公司把这块交给你,能不能完成,把握有多大,相信公司是需要听取你的意见的,其实你也是这份项目合同的参与者。你应当把困难及前景向公司领导分析清楚,这对公司决策这份合同很重要。同时,你想领导汇报、分析,其实也是把风险和责任转移到公司身上,毕竟他们才是决策者,不要让自己承担过重的压力。

不用,你考虑的太谨慎了,如果不是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你就不用赔偿,你只要跟公司诚实的说明了你的情况和底细就可以了,用不用你是他们的事了,如果用了也是他们的决定,你好好做就行了

未明确,不应由你赔偿,当然前途可能受到影响

广东胡律师:

这个建议你与公司进行协商,没有一项工作任务是可以一个人完成的,肯定是需要公司的大力支持,还有同事的协助;

如果你是故意使公司造成损失,譬如出卖项目机密给其他竞争对手,那么你肯定就要承担责任,如果只是因为你的能力有限而完成不了,赔偿不会产生但是对于你的职场生涯肯定是有一些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