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是医疗事故?这样的事情解决的做好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2:04:57
我在3个月前左前臂被划伤出血不止被一家医院的120急救车拉到医院,医生随便看了一下就缝了17针,当时我老婆还有一个朋友在场,医生也没有找我们任何一个谈话,我老婆就问他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医生说没事,而现在我去找他复查,他却说我的左前臂7根肌腱全是断的,还说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他告诉我还要做二次缝合手术,这样的事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生有责任吗?

首先 医生当时没有对你进行必要的检查就医治!这是存在过失的
可以认为是医疗事故
如果你和医生存在分歧
可以去当地的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中心鉴定
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肌肉肌腱断裂不是医生造成的,因此这个后果与医院无关。
如果因为事情发生到复查,这段时间的延误导致伤情加重的话,加重部分造成的损失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肌腱属于结缔组织,断裂之后的缝合应当尽早进行,否则可能造成愈合困难。

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过失。先和医院交涉,最好是调解。实在没有办法在申请鉴定或上法院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