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下开饭店,楼上业主都不同意,饭店还能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45:41
我们家2楼,一楼开个饭店,今年已经1年多了,现在我们楼上的所有住户联名签字要求饭店关停,但是环保局说饭店有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没有环评手续,他们说只有叫饭店限期整改排烟和排污,他们没有叫饭店关停的职权,还说当初工商都发证了,这家饭店属于合法经营者,他们管不了。现在我们业主都不同意饭店继续开下去,当初开饭店时也没有让我们业主签字,请问我们得找哪个部门,适用什么法律?

我住三楼,整个二楼是饭店。我们楼下的饭店严重扰民,我们业主一起去桥西环保局走行政诉讼程序,那时桥西环保局没独立出来,行政诉讼主体是石家庄市环保局和饭店,法院是裕华区法院,官司从2013年1月到2015年8月历时两年多,中间还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艰难啊,法院一直不出结果,拖着我们,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最后裕华区法院出了裕华结果,说饭店属于居民楼底商,不属于居民楼内,还搬出条例,说住宅楼底商不属于居民楼内。法院耳聋眼瞎呀,饭店后厨就和我们隔着一层楼板,阳台下面是饭店的大蒸箱,炒菜、蒸包子、洗碗的的都在卧室客厅下面,饭店液化气罐、压缩机就在我们的窗户下面,压面机绞肉机震的房子都晃悠,饭店的油烟噪音严重影响我们呀,法院竟然这样说,难道我在我家开饭店才算在居民楼内开饭店吗,环保局把皮球踢给了法院,国家执法人员给老百姓玩文字游戏。我在想,可能是我没纳过税或纳税少吧,饭店是大纳税人养着人民的公仆,才会有这样的结局。通过我们的经历,劝这朋友一句,赶紧挣钱换房子吧。在国家重点抓环保的大好形势下,花了两年多时间和打官司还是这样的结局,小饭店估计政府给你取缔一下,大一点的饭店就别想了,还是靠自己改变现状吧!

瞎说。对于这样的企业,明显属于违反“三同时”。企业年检时现在工商部门也会要求提供环保审批文件。

依据国家环评名录 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属于必须办理环评的项目,而且应该属于前置审批,也就是说环保没有审批同意他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你这里现在已经取得执照的情况环保部门确实无权要求停业(这个权利只有当地人民政府才有)但如果是在追究期限以内可以责令补办环评手续,并要求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如果这个饭店能够做到以上的要求 环保这里就管不了了,关键问题还是在确定房屋性质以及当初购房协议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饭店做不到环保的要求 环保部门还是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经营的。

靠工商部门的年检有什么用,当初没有环保审批手续都能办出餐饮的工商执照,年检这里能卡的住?违反“三同时”没错,2年以内的环保部门可限期责令补办环评,同时责令停止经营以及罚款,如果当地有其他规定属于无法取得环评审批同意的,环保部门应责令停止经营以及罚款,投诉人对投诉答复可以要求书面答复,环保部门未按建设项目处理的可要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