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利拆除我家天台上摆放的花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56:23
我家住顶层,有5个花盆是摆在我住房相对应的天台区域,周围有消防通道 ,今天物业公司向我发到了消防整改通知书,要求我在5日之内整改天台摆放的花盆,请问我在住家天台摆放的花盆物业有权利强制拆除吗?
其实在前天物业人员和保安共两名就擅自(未通知我家人和无公告的情况下)将我为花盆遮挡阳光的塑料布强行扯坏,我当场把他们的行为用手机照下来取证,当我昨天去找破坏者理论时他确矢口否认,物业经理也帮他抵赖,为了维护我的权利我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了,他们也承认损坏,并允诺赔偿。但今天下午就来发放了整改通知书,按照他昨天说的意思就是不准我在天台上摆放花盆,叫我必须搬离。

无权

处于安全角度考虑, 顶楼摆放花盆而且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不论谁都有权利举报,因为它已经构成了安全隐患. 每个小区的物业要求不同, 不过总体上来说物业不得擅自破坏个人私有财产, 但是发现安全问题有权利有义务进行管制, 当然要在职权范围内. 也就是说, 他提出要求你整改花盆是正确的, 要求你配合, 即使你不配合, 理论上讲他应该借助公安机关参与, 不得擅自破坏私人财产.

看你的问题我觉得物业现在的做法是需要你配合吧,不管是你私人的天台也好公用的也好,他现在这样做都是为了做好消防设施,没有恶意要拆除的意思,你可以配合一下,后面修好了你还是可以摆放好花盆的,只要不阻碍消防设施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