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利这样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32:21
物业公司贴出一张告示"小区内禁止无人牵领的狗进入,凡是无人牵领的一律捕杀,"我的2只小狗今天一进小区,就被物业的保安捕杀了,而且还把我的小狗煮着吃了,我想问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这样做/
我该怎么办?

同情。他们没权利这样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没有权利

虽然很同情小狗
但是物业都写明白了 你也看到了
就像合同一样 立即生效
但是煮着吃。。。。。
真可恶

北京市的规定是:遛狗必须栓狗链,如果不栓公安机关有权处理(含捕杀)但是这种权利并未赋予物业公司这样的企业,所以该物业公司无权这样做,不过你的狗符合养犬的有关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规定,法律可不会保障你的利益。
所以在追究他人的责任时,先想想自己的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