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45:56
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非机动车(助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被撞,撞在车子反光镜上,被拖带了一段路.机动车主立即拨打110,由于非机动车主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后治疗诊断为肋排断了4根,锁骨骨折,有点昏迷,因此无法录笔供,责任鉴定还未出.
现在受伤的家属要求机动车主垫付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请问这个合理么?一般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赔付多少?(交强险已买)另外除了保险公司赔付外,机动车主自己还要拿出多少钱赔给伤者呢?
非常急的事情,请律师大人帮忙解释一下,谢谢了

第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事故,永远是机动车的全责

第二,既然机动车是全责,如果机动车有上保险的话,必须要通知保险公司

第三,问清楚保险公司能不能给伤者 报 险,你最好能问清楚能报多少?

第四,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给你的指令去做。就可以了~!!!!

最好不要垫付医药费。

如果垫付了,要把所有的票据留下,而且要正式发票,不能要收据~~

千万记下~~

受伤的家属要求机动车主垫付所有医疗费和住院费,“所有”这个要求就不合理了,毕竟还要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你可以先去问下交警,只要交警告诉你,你是有责任的。那么首先交强险的1W块就要你承担。至于后面的费用,还是要按责任比例来。

你保了不计免赔险的话,保险公司一般都能赔付回来(当然药费里,保险公司都会去审核的,基本上药费里会有一部分赔付不了)。

如果不计免赔险没保,那么全责,保险公司赔付80%,主责,85%,同等,90%,次责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