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的专家,关于医疗事故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13:23
我一个朋友去年9月在一家医院做肾结石手术,到昨天也就是今年的8月因小便时有严重的刺痛感后到另一家医院做CT检查发现体内有3根管子。医生推断是当初做手术的时候没有取出的“双流管”。这一年中,朋友稍微运动就会便血,起初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是手术后遗症。现在病历弄丢了,手中只有一份复印的出院小结,小结上并没有写与之相关的医嘱,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和医院协商大概可以提出多少钱的赔偿要求?如果打官司有几成胜算,能得到多少赔偿?
麻烦大家帮个忙,我代朋友向大家说声谢谢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