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受到恐吓,威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07:34
事情是这样的,我姐前几年离婚了,认识当地的一个人,开始只是熟人,那个人结了婚,追我姐,我姐去哪里追到哪里,我姐不喜欢她,但是我姐也心软,就处了段时间,后来我姐想离开她,但是她威胁我姐,要是她嫁其他人的话,就杀了那男的,我姐,还有我姐的女儿,我姐没有办法,一直脱不了身。此外那男的是地痞流氓,偷摩托车,还去外地抢劫过金项链,但是自己手上没有证据,现在他偷东西部亲自动手,遥控其他人,然后分成。 怎么办?
我们当地的公安部门是很差劲的,非常腐败, 我去举报,肯定都不会搭理

遭到别人的恐吓时,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
  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
  尤其是匿名威胁,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基于说话口气、笔迹、威胁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证据,极可能做出准确猜测。
  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
  搞清了谁在恐吓我,这个问题也就有思路了。
  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这既取决于恐吓方平时的所作所为和性格气质,也取决于被恐吓人是否在哪里真的给恐吓人造成深仇大恨了,还取决于对方说恐吓时的具体情景,比如喝酒没,是否受到他人怂恿,或者对方(或者他家里)是否遭到某些重大变故。

  作出恐吓行为的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打电话给给市级的公安局,如果你是市里的,那就打给省里的公安局。
(那个人偷东西,抢劫,外地作案。把这个线索提供给警方。)

第二:收集他威胁你姐的证据,因为现在法律对于这种违法的事处罚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