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犯罪——恐怖偷肾是否属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59:19
这种犯罪是否存在?如果是,请告诉具体案例,说明犯罪来去。

早就有了,在广东那边比较多。
简言之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色相迷惑受害人,诱使其在指定地点开房发生性关系,之后再用迷药弄晕受害人;或直接在饮料中用迷药迷翻受害人,将受害人拖之冰窖,然后用手术刀切开受害人的肾部,将肚子中的肾脏取出以便卖到黑市上去。

以前的犯罪分子还有点良知,会给受害人留下一个肾脏抢救及时还是可以生还的;现在的罪犯手段极其残忍,直接将两个肾脏全部取出,让受害人在几个小时之后死去。

不是盗窃,因为盗窃是指财物,肾脏不是法律上的财务,应认定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伤害致死,

属实。
四川有1个大学女生去参加星期六晚上的庆祝。她觉得很快乐,喝了很多酒,这时有个年轻帅哥坐在了她的前面。在男孩的百般调情挑逗下,该女生终于答应与这个帅哥去了家附近酒店,并开了个豪华包间。 房间里,该女生喝了些酒,慢慢地她开始觉得不清醒,然后就睡著了。当该女生再醒来时,发现自己全身**地在浴缸中,而且浴缸里满满的都是冰。浴池旁边有张纸条,上面赫然用红字写著“打120,否则你会死!”她自己的手机也在纸条旁边。她拨打了。并说明自己目前的情况。医生建议她检查自己的背部,结果她发现有两条九寸长的割伤口在背部下方!!!医生要她马上躺回满是冰的浴缸,告诉她不要动,马上会有急救队来找她。 原来,她的肾脏被偷了!那两条口,就是取出她的肾脏时留下的!在黑市里,1肾脏值300000元!法医判断,被害人所喝的酒中,可能不只是单纯的迷晕药,还有强力的麻醉剂,而冰也起到了镇痛效果,所以被害人暂时不会感觉到疼痛。该女生在医院里等待肾脏捐赠无果后死亡。
警察忠告大家:这是1种新的犯罪正在发生,并且以年轻女性和男生,旅游者,学生为目标。犯罪组织很有规模,并且有训练有素的人员。这种犯罪行为正发生在很多主要城市,最近尤其是在山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厦门、泉州、北京、上海、四川、重庆、全国各地酒吧!!

广州大学庆祝期中考结束是个传统。这个男生去参加上星期六晚上的庆祝。他觉得很快乐,喝了很多酒,而且有些女孩对他有兴趣,于是邀请他参加另一个庆祝会。他很快的就答应了,并且自己一个与女孩们坐出租车同去. 庆祝会是在另一楼公寓。他们继续地喝酒,并吃了一些不知名的药。等他再醒来,发现他全身赤裸地在浴缸中,而且浴缸里满满的都是冰。药效仍然没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