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烹邢是什么意思(史记里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38:19

烹刑是古代刑法中的一种

  刑法中,犯人被剥光,放在一锅沸腾的液体中,或者先放在冷的液体里,然后加热至沸腾。液体可能是油、酸、柏油、水或熔铅。在亨利三世统治时期,这是专为下毒的犯人准备的。

  “亨利三世制定1531年法律的序言中(将投毒视为叛国),引用了厨师Richard Roose 的案子,他在给Rochester主教家庭和Lambeth的穷人的食物中下毒,导致一男一女身亡。他被判叛国罪,收烹刑,不能豁免。他在Smithfield当众受刑。同年,一个女仆人因毒害了其女主人在King’s Lynn收烹刑。”(选自《不列颠百科全书》,1911年)

  在《伦敦灰衣修士编年史》(Camden Society出版)中记录了Smithfield的一次行刑,一个男人被绑铁链绑住,扔进沸水中数次,直到毙命。在当代,Idi Amin(阿敏将军,70年代乌干达的独裁者) 曾被指控用这种方法惩罚他的敌人。

  中国古代刑法中的烹刑
  用锅烹人的刑法,古代称为“烹刑”古有“斧钺汤镬”之说。“斧钺”,原为古青铜兵器,用以为刑,即将人斩剁为肉泥;“镬”,系无足之铜鼎,本为炊具,通“锅”,“汤镬”即以镬盛沸水,或连人带水放在火上烧,烹人致死。《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就有这样的说法:“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我知道欺骗大王之罪应被诛杀,请把我放到油锅里烹了吧)汤镬之刑又称为“鼎烹”,鲁哀公16年,楚国的白公称兵作乱,事败后走投无路,躲到山里上吊自杀了。楚王派人捉住白公的党羽石乞,问他:“白公在何处自杀?”石乞不肯说,结果被处以烹刑。公元前206年,项羽入咸阳后,一位学者蔡生,建议项羽在咸阳建都,因为咸阳具有最适中的位置,可以统御全国。项羽拒绝采纳,他说:“富贵不回故乡,好像穿了漂亮的衣服在黑夜里走路。”(“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蔡生便告诉朋友说,“人们都说:项羽像一个穿人衣戴人帽的猴子,果然不错。”(“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这话传到项羽耳朵,项羽就把蔡生投到巨锅中煮死。 楚汉成皋之战时,项羽把刘邦的父亲太公置于高俎上(俎是古时的一种礼器,为祭祀时切牲和陈牲之用具),令人对刘邦说“如果不立即投降,我便把太公烹了。”(今不急下,吾烹太公)刘邦却沉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