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擅自入房搬东西,物品丢了 ,房东算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56:19
出租房9月到期,有几天没回去昨天回去发现门锁打不开房内以换别人居住,今天给打电话去拿东西可是有很多的物品不见了,房东说看见了可是搬完东西就不见了,请问房东要负什么责任?这算不算入室盗窃???
我的房子还没到期他就进入不算盗窃算什么?我要是报警我要怎么说他的行为?

额 这样 如果您一定要追究您房东的刑事责任的话 您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我国刑法第245条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就您说的情况 您房东的行为无法定义为盗窃...
因为就您的描述 您没有证据证明您的房东存在盗窃的故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办事,如果房贷违约,那么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赔偿违约损失的。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从现实生活中不少房屋租赁纠纷不难发现,房租租赁违约金如何约定、如何计算是广大群众关心的话题。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读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应注意: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
  2、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