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已备案,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么?需要再备案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27:52
开发商制作的住房买卖合同中,已包括了合同补充协议,我们签订生效后已经拿去备案了。今天我和房地产公司又签了一个补充还款协议,将原合同中的一次性付款更改为分两次付款,将第一次付款时间定为原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时间,最后一次付款时间相对推迟。协议为一式二份,请问,这样的补充协议,有效么?

补充协议有效,只要有房地产公司的合法公章,就没有问题。
不过,到底是否还需要再次备案,我想不太好说。
如果能够再次进行备案,那当然是最安全的;
如果不能,那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咱们最好绕开房地产公司,直接去问一下房管局,看人家说要不要再次备案,就放心了,以防被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忽悠。
祝你好运!

首先在房地局备案的只是房产,没有金额。
金钱方面只跟开发商有关。他既然同意你做分期付款,又有房地产公司的合法公章,对你来说是好事。不必担心的。有效

只要盖公章和企业法人的印章并且你签字了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