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房子 遗产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22:39
我外婆有一套房屋,是使用权的老公房。如今年事已高想订立遗嘱把房子给我

我外婆有子女6人,母亲排行老5。

我想问的问题是

1.使用权的房子可以直接订立遗嘱继承给我么?如果不行应该如何?

2.外婆的意思是这份遗嘱公正不要告诉其他子女,等她百年之后再由我公布。
如果到时候其他子女不知情,这份进过公正的遗嘱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

1、使用权的房屋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要做的是变更承租人,这得找房屋的产权单位,最好是在生前提前调整,这样比较方便。

2、做公证遗嘱不必经过其他子女同意或知情,也不影响遗嘱效力。但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的前提是遗嘱内容必须是处分可处分的财产,否则也不会给办公证的。

1.可以!可以再加一程序:到公证部门办份遗嘱公证或请人摄像。以增加可信度!
2、若第一条办到了。第二条受法律保护!

只有使用权不可以…要有该房子所有权…通俗点就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才能处分该房子…经过公正就具有法律效益…

公房的同住人或户口在这个房子里的人有权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