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欠条金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38:11
XXX于2008年欠我5万元,欠条上注明40天内归还,至今未全部归还,这是我全部的积蓄,可每次催款时,他总是一千两千的从银行汇过来,直到现在还给我有两万了,这两万其中6千是我做大手术时催他,他汇过来的,另一万五是我到他所在的南方去时,他给的,我来回的机票、住宿费是9千多,也就是说我整个的5万元到现在没剩下什么,他说剩余的还得到今年年底才能还完。
我想咨询的是,我有没有理由依照欠条上的金额起诉他,还有,表明了40天内归还,至今产生利息吗?
欠条上还是五万,因为他躲着我,钱每次都是从银行汇过来的。

广东胡律师:

你有欠条的话就可以按欠条上归还日期2年内去法院起诉他。

可以。

你可以起诉,要求利息

他是真的没钱吗?
没钱的话慢点还比不还好吧!
有钱不还的话,起诉后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你最好按照还欠的金额起诉,因为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是根据你的请求金额和实际获得认可金额的比例分配的!
在40天后的时间可以计算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