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18:19
我的继母将我父亲20年前单位分的房子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使用权变更成了她女儿的名字,此房为居住使用权,确切的说此房是用我父亲再婚前住的房子调换的,现此房的使用权何时变更成她女儿的名字不清楚。现在我继母因住房等琐事起诉我父亲,请问此房的使用权我父亲能要回来吗?
且他们婚后个人的工资收入由他们各自支配,家庭日常支出基本是我父亲支付,近几年我父亲的工资又被她拿走了不少,请问他们如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请知道这方面内容的朋友告诉我,谢谢。

你父亲不知情她怎么能更改使用人?
婚后收入无约定的按共同财产算.
若有证据证明是她私自改的可以要回来.
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都可以.

1、起诉到法院,对你继母弄虚作假变更房屋使用权的行为,请求法院确认其无效。
2、婚后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无论日常如何开支,都按共同财产处理,平均分割。

因为是再婚前住的房子调换的,因此你母亲不是该房产的使用权人,不能主张房子的相关权利,但如果房屋后续的相关费用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可以主张。
离婚时属于婚前财产的各自归各自,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均分。

婚后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无论日常如何开支,都按共同财产处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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