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出售自己的婚前房产为什么还要另一方签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49:49
我自己的婚前房产(男方),现在离异了,对方(女方)对房子没有要求。

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作为二手房出售。

房产管理中心要求过户的时候,离异的另一方(女方)也要到场签字。

我不明白,这个房子跟女方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还要她的签字呢?

产权证土地证上面也没有她的名字,从法律角度讲,这套房产跟她没有任何关系,房产中心为什么一定要她来签字?

死也想不明白。

拿着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只要能证明是你的房子的证据就应该可以了

1.因为你的房子是虽然是婚前财产,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前未作财产公证或者协议的话,结婚后自动转为共有财产。
2.现在离婚了,如果有离婚财产协议书,证明房子你是完全所有的话,那没她就可以不用来签字了。不然光看口头说法会有纠纷的。
3.如果你没有协议书,如果对方能过来签字的话是最快的办法,并且最好是她能够给你签一个放弃财产分配的书面协议,以后就没有纠纷了。
4.不然的话就得做公证了,要把她所有权的那部分公证到你的名下。

贷款买的吗?如果是的话还贷部分有妻子的一半
不管你是什么时候买的
不过既然女方没要求那就让她直接过来签字呗 钱不给她不就得了 你们离婚的时候没有协议吗??
另外你要是不明白的话为什么不直接问房产管理中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