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请教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09:26
在公司工作3年多离职了,公司该不该付员工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就有,如果自己离职就没有.

公司提前一个月与你打招呼辞退的话,可以不付补偿的.这要看你具体情况.

如果是公司辞退你就肯定有,如果是你辞职的话就要看情况。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