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抓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04:40
我妈欠人钱被告,把我爸也告了,欠条没我爸签名,现在没还款(我妈欠别人40多W,别人欠我妈100多W,现在是3角官司中),现在把我爸抓了去拘留,不知道合法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应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只要由司法警察持院长签发的拘留决定书,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教育措施。

啥鸟法院,明显的执行错误.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你妈欠人家40多万,人家欠你妈100多万,你妈可以主张抵销,抵销后你妈就不欠人家了,而是人家欠你妈60多万.该采取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人家.
可能欠你妈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你妈总的债权是100多万.在目前的案子中可能是你妈欠别人钱,所以法院才会对你妈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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