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度福利费未超支的额度是否能留待下一年度冲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05:04
如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上年节余限额不得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可以,从去年开始就已经不计提了,在14%范围内用多少如多少就可以了,到年底超过14%部分调增,不到部分也就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