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收养子女的户口登记问题 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5:38:35
我收养了一个未婚妈妈的新生婴儿,因为出生的医院有熟人,所以当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父亲和母亲的信息是我和我爱人的名字。但是后来因为觉得孩子必竟是收养的,还是在民政局办理了收养弃婴的登记,现在收养登记证书已经拿到了,这样的话如果用收养登记证去上户口的时候公安局户籍办理的地方会查到这个《出生医学证明》吗

你知道如何为宝宝办理收养登记吗?

  确定你要收养的宝宝后,你应该尽早为孩子办理收养登记。根据中国民政部发布实施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都应当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你应该在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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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 如果你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 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孩子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 如果你是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或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 如果你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6. 最后也别忘了,你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如果你是与配偶同收养孩子,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你应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如下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你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由你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你出具的你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如果你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应当提交你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你是收养继子女,可以只提交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