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三方存管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55:13
各位大虾好,小弟有个问题咨询。
以前我是在东莞证券开的股票户,然后绑定了一个东莞的农业银行的第+三方存管。前几天,我去一个新的券商开了一个新户,然后回去东莞证券,把我的上海的股票转上去,但保留了深圳的。问题一:新券商说可以保留深圳的,也就是说深圳的股票,一个人可以开多个券商,这样对吧?问题二:那我开了一个新的券商,我又绑定了一个新的惠州的农业银行的卡,那这样就有了两个三方存管,去办理的时候,那农行工作人员威胁说,以后有事自己负责,请问这样是不是不安全,还是合法的呃?谢谢各位股市的大侠,感激不尽。

这是事情是合法的,也是安全的,但是可能是不规范的。因为第三方存管本来是一个券商对应一家银行,是总行对总行的关系。就是说你之前是东证对应农行,在没有解除东证和农行之间的三方存管的协议之前,是不可以再签订另外一个证券公司跟农行之间的三方存管协议的。准确说,应该是农行的柜台在操作的时候,他们的系统会提示无法操作。如果能够操作,不排除未来出现差错。所以你要是打算去新的证券公司开户,要么更换银行,要么把之前的东证的帐户销掉,不然是不能跟新的证券公司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的。这并不影响你股票的交易,只是你的资金转出可能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