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赡养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9:34:18
大致情况:我于2003年左右把我母亲的单位房给买了下来,当时是2-3万多块钱,也在房管所进行买卖交易,完全产权过户给我了,现在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我的名字!但是房子一直是父母住在里面,自己并没有住,当初觉得虽然我是户主,就等老人百年后在搬进去住!(我自己至今都没有稳定的住房)但是我还有2个妹妹觉得房子是给我搞来了,以后老人什么事情就和他们无关了(当时我并不想买这房子,但是他们都不要,单位又要收房款,老人又拿不出来,所以在卖的)。
现在随着老人的年纪大了,经常住院,花费很大,我实在是无力支出了,而且老人收到2个妹妹的怂恿要我把房子还给他,在还给我当时给的钱,我当然不同意,房子这么多年早已不止那个价格了,我就是不同意!
我现在希望的是把房子给卖掉,拿出一部分给老人,但是老人又住在里面(2个妹妹都有房子,条件也比我好,但他们就是一年来看次把),请问这该怎么操作!
我现在想把房子卖了,但是他们就不搬怎么办呢?

房子是属于你的,这在法律上是有保障的。对于赡养父母是子女共同的义务。你可以要求你妹妹也出,如果他们拒绝出,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们。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一切都是对你有利的。但法外尚有情理,走到那一步对你们整个家庭伤害肯定会不小,建议还是多和你父母沟通吧。
如果要卖房,那么你要考虑老人的感受。

在我国,房屋采用登记主义。也就是说,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不给你的父母和妹妹。
如果你想把房子卖掉,那就找一个买主,收钱然后办理过户就可以。

首先,对于你所述的问题,我给出一点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房子是不动产,不动产产权的权属问题,在我国法律上是以登记为表象,即是:房屋的产权证通过在房产部门合法的登记后,则产权的归属产生效力.从你所述,可以大致推断房屋的产权归属于你,但是还必须考虑遗产的分配问题.
房子现在应当是你和你父母同住,如果房子实际上判定是你父母的遗产,那么在今后的遗产分割上,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根据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的继承,由于不动产是不便于分割的财产,所以分割的时候可以考虑拍卖后对房产的金额进行分割,同时,遗产的继承人在拍卖的时候有优先买受的权利,买受人应当对其他遗产的出让人给予现金支付;
2 遗产分割时,对尽了更多赡养义务的遗产继承人,法律上主张多分遗产,同时,对条件较之不好的继承人,酌情适当多分得遗产;
3 考虑该遗产是否符合遗赠抚养协议的要件----也就是,如果你和你父母同住,你负责照顾其家庭起居,并且在住院期间相关的医疗费用是由你所支付,那么在你父母过世后,因为你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法律上,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也高于一般继承的效力,所以会先考虑你的情况进行菜场分割.

综上,我建议,你应当收集你当时购房的相关证明,比如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证据,同时找找继承法相关的条文,看看你的情况符合哪些要件,必要的时候,应当寻求法律援助,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因为找律师的话,费用问题可能对你是一笔负担).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