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怎样处理的?像法院一样是开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1:06:18
宝宝6个多月我就被单位单方面调动去异地工作,工资级别也都相应的降了,原来在单位的时候是经理助理的位置,被调动岗位是营业员而且也要上夜班,考虑到了孩子还在哺乳期内,也考虑到不能影响孩子身体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与单位老板协商留在公司任职,但对方以我不服从安排为由并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给我,口头通知我不用来公司上班了。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属于被单位解聘吗(签了一年的合同)?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应该怎样可以得到赔偿?要得到多少赔偿呢?我在单位工作已经有2年03个月了。

建议你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里对工作场所的约定,如果有可以调动你工作的权利,而你不去,则单位解除合同没有错误,反之则违法。
1、属于被单位解聘。
2、赔偿是以违法解除为前提的,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不能判断是否是违法解除,所以无法确认是否赔偿,及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