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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4:42:19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婚外生子的问题。我和一个有妇之夫生活了五年多现在生了一个男孩一岁五个月了,我想离开他,可他说让我放弃孩子的监护才能让我走。可我想带走孩子生活,可我没有了他就没有了经济来源请问我能带走孩子吗,能一次要求他给孩子以后的生活费用吗?

可以带走孩子,可以要求他给孩子以后的生活费用。但是要区分情况,如果他们经济能力较强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他的经济情况一般可能会按月给付,那样会比较麻烦。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母亲一方享有优先权。同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对方必须承担抚养义务,你也有权要求对方以各种方式支付抚养费用。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则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解决。

此外,虽然我不清楚你的实际情况,但是还要提醒你一点。
你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非法同居,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如果对方的配偶依法对你们提起诉讼,你们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你是受对方欺骗而与之非法同居的,那也可以同样的罪名起诉那个男人,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岁五个月的孩子跟妈妈有利于孩子成长,你可以要,但对方不一定一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