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简单点离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29:35
我提前差不多已有两个月说辞职了,但由于岗位长期缺人一直都不给我离职申请表,我都问店长问得不好意思了。我不得不自动离职,如果真自动离职怎样才能拿到应有的报酬啊?

劳动法有规定:在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就可以随意离开了(能拿到报酬),只要有证据表明自己提出过辞职就随时可以走了,不给钱就可以告他了,如果没有证据就马上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一个月后不管怎么样都可以走了。可以多看看劳动法(08年新劳动法)

你要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就算他不批准,你可以自动走人,拖欠工资一个月不给,就可以告他了,这是违法的。

提交辞职书,30天后就可以走了,但是自己最好保存证据证明你交辞职书了,比如签收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