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债务人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履行,对于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怎样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53:33

如:向你借款100000元(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约定2006年10月1日还清,我于2006年8月15日还50000元,这就是部分履行,且不损债权人(你)的利益,你必须接受。

对于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不得因部分履行行为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其他利益伤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