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19:31
国家征用地补偿
我是一个农民,我于2003年承包苇子地40亩期限是15年,因国家修水库全部占用,大队上只退给了不到期的承包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

如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说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一般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安置补偿给承包人。如果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只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给承包人,安置补偿给发包人。不管哪种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都是对村集体的。

据你所说,你可能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苇子地,因为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一般是不需要交纳承包费的,只有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现在才需要交纳承包费。

所以对你的补偿除了退给你没到期的承包费外,还应对你给予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