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管计划生育的或者律师啊,或者有这种情况的,最好是河北承德的,帮下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06:33
情况如下:户籍所在地是河北承德,夫妻合法结婚,女方初婚无子女,男方再婚有一女孩归前妻,结婚后没来得及领准生证,就怀孕了,现在已怀孕7个月了,请问这种情况,在计划生育部门需要交多少钱的社会抚养费啊~?按什么条款交纳啊?万分感谢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按上述规定,你们可以再生一个小孩,虽然现在已怀孕7个月,但还来得及补办准生证。

如果不办理《第二个孩子准生证》,则按“第四十六条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需到计划生育部门交纳500元的社会抚养费。

你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再生育条件,赶快去补办理再生育手续,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你老婆现在7个多月了,争取在孩子未出世前补办好,说不定不罚款或是少罚点,等孩子出来了那就是100%罚定了!你现在最快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去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如果办理再生育手续事宜!问具体操作受理的部门才能解决你的问题!!

可以补办准生证,不需要交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