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了解计划生育国策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28:51
大家好:现有一问题,我是国家公务员,爱人是人民教师(她不是独生子女),现有一个孩子,如今想再生育一个,可政策是不允许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变成可能???

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再生育第二胎!
现在国家对生育第二胎的管理政策有些松动,由各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具体规定,各地的规定还不一样,你需要查询当地的政策。
一般来讲,经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小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妇,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由本人申请,经县(市)、市辖区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按人口计划指标及间隔期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去到香港生产,就不会违反国家政策,至少目前是不违法的,现在有很多大陆孕妇过那边生产.

如果不想去,又想正当生育多一个,就找个医院开张假证明(省级医院),现在孩子有什麼疾病之类 的,可以申请生二胎

如果你现有的这个孩子是智障或严重残疾或先天性心脏病是可以要第二胎的,如果这些都不是,你们只有假离婚,重新结婚的有一方没有孩子的话可以再要一个。
不过哥们劝你一句别要了,现在养一个孩子多难啊,长大后还得为他发愁就业问题。多累啊。要不节假日你上大街看看去,满大街全是头,中国都 人满为患了,为人类环境做一点牺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