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法,标书中有错误是否有整改机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2:36:31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投标的标书中因为一处错误(犯的错误为招标文件要求某处加盖公司公章,而错盖了公司分中心的公章)是否就可以废标,而不给任何整改的机会。

如果已经递交了投标书在等结果,从理论上讲肯定废标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首先招标文件是否明确该项错误属于废标情况。可以估计: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不会对此明确规定。判定废标,可能是依据某一笼统废标条款进行处理。
  2、废标是指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即所有公章均有错误。如果除了该公章有错误外,其他公章均正确,应该不是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固定。而且,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刻制公章须经母公司同意。所以投标人可以澄清函的形式弥补这一细微偏差,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1、首先招标文件是否明确该项错误属于废标情况。可以估计: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不会对此明确规定。判定废标,可能是依据某一笼统废标条款进行处理。
2、废标是指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即所有公章均有错误。如果出了该公章外,其他公章均正确,应该不是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固定。而且,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刻制公章须经母公司同意。所以投标人可以澄清函的形式弥补这一细微偏差,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正如楼上分析,判定废标实质原因无非是为了拒绝你的投标而找出的问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严格来讲肯定是废标,又不是你们分公司来投标。如果不想废你,叫你改了不就完了,呵呵

估计你已经递交了投标书,在等结果吧,从理论上讲,你是肯定废标的,但是要看你盖的位置,如果是投标函或报价表或投标书封面的话,估计没戏了,如果是技术方案或其他无关紧要的地方,或许评委眼花不一定能看出来,就看你的运气了,你说是吧,祝你好运吧

严格的说是的,不过现在很少有执行执行招投标的工程,要是陪标的,正好找你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