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劳动法相关规定,救我和我的同事们与水深火热之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14:29
我是一名邮局里的普通员工。工作以有五年之久,基本上把青春与热情都放在了这份“绿色职业”上。在我从前的记忆里,邮局应该是一个正规、合理的优秀企业。刚步入邮局时还好,每周都能保证每个员工能休息两天。和我想像中模范企业基本不相上下。可是最近两年,单位以严重缺人为理由,把我们的每周的假期就这样取消了。没有休息日的工作,我们已经坚持了接近两年之久,工资没有任何变化。(事假,病假可以给几天,听说还有什么年假?我们连想都不敢想了。)每次提出疑问的时候,单位的回答,更是让人心灰意冷:“现在单位就是这种情况,不愿意干,就交辞职报告!人有都是!”敢怒不敢言,也许为了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热爱而感到惋惜?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
我是一名投递工作的内勤人员。月收入在800元上下。除了要完成每天的邮件分发工作以外,还要完成各项强制性经营任务,例如:每年胶卷销售(约合300元)近两年没有了、明信片销售(约合400元)、报纸,杂制订阅任务(约合7000元)、销售中秋节月饼(约合300元 )所有销售任务末完成情况下,必需自行垫付!我家现在还能翻出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明信片呢!人家干活拿钱回家,我干活拿明信片回家!我想试着用明信片去交我家欠付的电费!结果,电业局收费人员说我可能精神有问题,我无语!敢怒不敢言,也许为了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热爱而感到惋惜?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
每年的八月至十二月份。单位正大光明的向每人收取名为“收订风险低压金”每月一百元整!也就是说每年的八月至十二月,我的工资变成了700元上下!请问:有收据吗?不交行吗?答:没有收据,不交不行!每人交到年底的这五百元钱,单位会拿出一部份返还给员工作为交代。其它去向得由领导支配!敢怒不敢言,也许为了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热爱而感到惋惜?也许是因为我们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

以上是我的真实情况。请高人指教,上面哪些规定是国家允许的?哪些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我该怎么办?该放弃我热爱的职业?还是该继续做我沉默的羔羊?

最好能详细点,耽误您保贵的时间,我深感歉意!等待您的援助!

(末检查,如有错别字,请见谅)

真是气愤 什么单位啊 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工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都是要两三倍的给的,岂有此理,至于单位摊派这个在全国也是比较普遍的。可以去劳动仲裁 不行向法院起诉

认认真真看了一遍你的哭诉,我只能与你说:咱们是同病相怜啊!
我现在一家纺织企业工作,遭遇和你是一样的。为了争取工友们的合法权益,我在潜心钻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你我所在的单位,仅靠投诉是解决不了的,我曾经多次提起劳动仲裁,无济于事。咱工作是要养家糊口的不是为了打官司,没有办法只好一走了之。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下试一试吧,也许会柳暗花明。祝你顺利!

领导支配?是要过年了孝敬领导的吧~~~

无语完~~~